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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息产业部以“信部科[2001]402号”文发布了《综合交换机技术规范》、《号码可携带业务技术要求》、《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2M bit/s高速信令链路》、《No.7信令系统测试规范——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CP)》、《No.7信令与IP互通的技术要求》、《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补充件1)》、《适用于电信网络环境的机顶盒(STB)技术要求》、《基于IP网的信息点播业务技术要求》、《基于包的多媒体通信系统上的呼叫信令协议及媒体流打包技术》、《防火墙设备技术要求》、《数据通信名词术语》、《多点应用共享协议》、《数字数据网(DDN)节点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基本速率终端适配器(TA)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帧中继设备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固定无线链路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900/1800 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基站及辅助设备》、《基于IP网络的会议系统技术要求》、《千兆比以太网交换机测试方法》、《IP电话网守设备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16×10Gbit/s、32×10Gbit/s部分》、《国内No.7信令网信令转接点(STP)设备技术规范》等二十二项通信行业标准。
一、《综合交换机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3-2001 该标准规定了综合交换机在现代通信网中进行多业务交换 (数据、话音、视频等)的主要功能、性能指标、接口、计费、信令、网管、同步、环境、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综合交换机除具有窄带ISDN交换机所具有的功能之外,还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特征:
──综合接入功能;
──具有大容量的STM中继接口;
──具有ATM或宽带交换的功能;
──提供ATM的网络中继接口;
──具有与IP网互通的接口功能;
──具有智能网的增强SSP功能(可选)。
因此综合交换机可用于:
──固定电话网中的端局、汇接局、长途局、国际局以及不同运营者间网间互通的关口局;
──ATM和IP网的边缘局;
──智能网中的SSP局。
该标准适用于综合交换机的研制、生产和技术引进。
二、《号码可携带业务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4-2001 该标准规定了公用电话交换网上提供号码可携带业务的业务种类、业务特征、业务实施方案、计费和补充业务的关系要求等。主要标准适用于在公用电话网上提供地理位置可携带的NP业务、运营者号码可携带业务及号码可携带业务。
三、《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2M bit/s高速信令链路》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5-2001 该标准规定高速信令链路技术要求,同时还规定了在我国No.7信令网上使用高速信令链路的原则。该标准是对我国No.7信令技术规范的补充,它是根据ITU-T Q.703(1993年)建议附件中的内容制定的。主要适用于PSTN/ISDN和PLMN No.7信令网中,信令链路负荷较高的A、B、C和 D链路。同时该标准除了从MTP第二功能级和第三功能级的协议上对高速链路进行了规定外,还根据我国No.7信令网路的组织情况,给出了在信令网中应用高速信令链路的原则。
四、《No.7信令系统测试规范——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CP)》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6-2001 该标准规定了国内No.7信令方式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CP)的测试方法。主要用于对按照《 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CP)(暂行规定)》和 ITU-T Q.711、Q.712、Q.713、Q.714建议开发的No.7信令设备的测试和验收,以检验其No.7信令方式SCCP的版本是否符合进网使用要求。同时,也可以用于对运营中No.7信令设备的维护和测试。本标准是根据GF010-95《国内No.7信令方式技术规范信令连接控制部分(SCCP)》和ITU-T 1993年版的Q.711、Q.712、Q.713、Q.714建议制定的,本测试规范是在ITU-T Q.786建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我国No.7信令网中SCCP无连接业务和SCCP面向连接的测试项目。本标准既可以作为对新开发的No.7信令设备的入网测试和验收,用于检验其No.7信令的SCCP的版本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也可以用于对运营中No.7信令设备的维护和测试,适用于对14比特信令点编码的No.7信令进行测试。
五、《No.7信令与IP互通的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7-2001 该标准规定了在IP网络上传送基于消息的信令协议的体系框架以及信令传送中各功能实体和物理实体之间的关系,并在结合我国No.7信令网同IP网互通需要的基础上,规定了在我国现阶段适宜采用的No.7与IP的互通模型,并以互通模型为基础,对信令网关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主要适用于No.7信令网与IP网的互通,并为今后信令网关的开发提供技术依据。
六、《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补充件1)》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8-2001 该标准是对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的补充规定。该标准相对于YDN 065-1997增加了用户属性、新的业务要求、号码存储以及互联互通时的网管、计费等要求。此外为了适应业务的需要还增强了相应的功能以及所涉及的信令、计费接口等内容。
七、《适用于电信网络环境的机顶盒(STB)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29-2001 该标准规定了电信网环境下机顶盒的业务支持能力、功能结构、软件组成、通信协议、信息安全及其它接口特性。主要适用于在电信网网络环境下,具有宽带双向网络通信接口,能够支持对称或不对称交互业务的数字机顶盒的开发和应用。
八、《基于IP网的信息点播业务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0-2001 该标准规定了基于IP网的信息点播业务的系统组成及各部分的功能、设备接入方式、通信协议、服务质量、业务的应用及应用流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主要适用于在基于IP技术的网络上开放信息点播业务,是业务组织、工程设计、通信组织及业务实施的技术依据。
九、《基于包的多媒体通信系统上的呼叫信令协议及媒体流打包技术》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1-2001 该标准规定了如何对在基于包的网络上的音频、视频、数据及控制信息进行管理,从而提供了在H.323设备中的会话服务。
十、《防火墙设备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2-2001 该标准规定了防火墙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网络接口、包过滤、代理、NAT、日志与告警、管理、运行与维护以及技术性能指标等。单纯的防火墙软件系统也可参照该标准的相应章节执行。主要适用于支持IP v4的专用防火墙设备,但不适用于网络设备中附带的防火墙功能模块。
十一、《数据通信名词术语》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3-2001 该标准主要包含数据通信网技术体制、标准以及ITU-T建议中常用和新出现的数据通信名词术语及英文词汇缩略语,并对名词术语作了定义。适用于各种公用数据通信网、增值业务以及信息应用系统等。
十二、《多点应用共享协议》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4-2001 该标准定义了支持多点应用共享的协议。
十三、《数字数据网(DDN)节点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5-2001 该标准规定了数字数据网(DDN)节点机的主要功能和性能的指标要求及测试方法,适用于具有数字通道及2M bit/s速率数字接口的交叉连接及复用的网络。
十四、《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基本速率终端适配器(TA)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6-2001 该标准规定了用于ISDN网使用的适配器入网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主要适用于ISDN终端适配器入网质量认证测试。
十五、《帧中继设备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7-2001 该标准规定了帧中继设备的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帧中继功能的用户设备及网络设备。
十六、《固定无线链路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8-2001 该标准规定了固定无线链路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包括限值和性能判据。主要适用于目前使用的各种固定无线电设备,包括各种微波中继设备、点对点固定无线系统和设备、点对多点固定无线系统和设备。
十七、《900/1800 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基站及辅助设备》标准的编号为YD/T 1139-2001 该标准规定了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系统基站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发送和接收语音或数据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以及增强型第二阶段(包括GPRS)和EDGE阶段的GSM 900/1800MHz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固定或移动基站无线设备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包括基站控制器和中继器等)。
十八、《基于IP网络的会议系统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号为YD/T 1140-2001 该标准规定了在IP网(包括局域网、企业网、广域网、Internet和Intranet)上多媒体会议系统要用到的技术,包括终端、网关、网守、多点控制器、多点处理器和多点控制单元(MCU)。该标准定义了这些单元之间通信的控制信息和通信过程。
十九、《千兆比以太网交换机测试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41-2001 该标准规定了千兆比以太网交换机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协议测试和常规测试。主要适用于千兆比以太网交换机设备的研制、生产、入网和维护测试。
二十、《IP电话网守设备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的编号为YD/T 1142-2001 该标准规定了IP电话网守设备的功能特性、协议要求、业务流程、互通要求、编号要求、性能指标要求、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供电要求以及相应的检验方法。主要适用于IP电话网守设备的研制、生产、检验和测试。
二十一、《光波分复用系统(WDM)技术要求——16×10Gbit/s、32×10Gbit/s部分》标准的编号为YD/T 1143-2001 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以10Gbit/s速率为基础的干线网16和32通路WDM系统的应用,承载信号为SDH STM-64系统,即16×10Gbit/s和32×10Gbit/s的WDM系统。该标准规范的目标是为将来提供不同系统间的横向兼容性,目前则只能达到部分横向兼容目的。本标准给出的某些具体参数针对的是16和32通路WDM系统,如波长区划分、光接口参数等。该标准规定的光接口参数指标,适用于零色散窗口为1310nm的常规G.652光缆系统和非零色散位移(G.655)光缆系统。该标准规范的是点到点线性WDM系统。
二十二、《国内No.7信令网信令转接点(STP)设备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号为YD/T 1144-2001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GF013-95 《国内No.7信令网信令转接点(STP)设备技术规范》。该标准规定了对我国No.7信令网中信令转接点(STP)设备新的技术要求,包括2Mbit/s高速信令链、STP计费等新的要求,并对GF013-95中STP接口屏蔽功能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适用于我国No.7信令网中信令转接点(STP)设备的开发、生产、验收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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